正文關聯:赤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湛赤府辦〔2019〕25號)
關于對《湛江市赤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制訂的必要性、可行性,制訂的基本條件情況
加強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及時公布相關文件清理結果,保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 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的管理,維護法制統一,促進我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
二、制訂依據
1、《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2008〕17號)
2.《廣東省政府規章清理工作規定》
3.《廣東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4.《湛江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實施辦法》
5.《湛江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的規定》
6.《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湛府辦〔2019〕5號)
三、制訂過程
區司法局代擬《赤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區規范性文件情況工作的通知》,經區政府審批同意后于2019年8月13日下發至區直部門及市駐區單位共26個單位,要求各單位按照文件時間節點及時報送聯系人員和有關清理情況。截止到10月10日收到回復函17份,其中11個單位提出清理意見。
四、需要說明的問題
根據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區對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前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結果為:
1.保留15件政府規范性文件。
2.廢止14件政府規范性文件。
3.宣布失效131件政府規范性文件。
4.適時修訂0件政府規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