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關聯:赤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湛赤府辦〔2020〕32號)
關于對《赤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制定的基本條件情況
加強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及時公布相關文件清理結果,保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的管理,維護法制統一,促進我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
二、制訂依據
1、《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2008〕17號)
2.《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3.《湛江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實施辦法》
4.《湛江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的規定》
5.《湛江市司法局關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湛司函〔2020〕360號)
三、制訂過程
根據《湛江市司法局關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湛司函〔2020〕360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民法典涉及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區司法局對全區現行有效的15件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要求各單位按照文件時間節點及時報送有關清理情況,其中共有3個單位提出清理意見。梳理匯總后形成《行政法規、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建議)表》《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匯總表》,已經區政府審議通過。
四、需要說明的問題
根據國務院和省、市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對我區制發的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結果為:
廢止8件政府規范性文件。